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、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》和《河南省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〉贯彻执行年活动方案》,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,强化医疗服务全过程管理,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提高社会满意度,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“提升医疗质量 改善医疗服务活动年”(以下简称“活动年”)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全省、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健康郑州建设大局,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以提高医疗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中心,以落实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为指引,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目标,强化问题导向,注重整改提升,努力营造安全、高效、优质、便捷的医疗服务格局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“活动年”,构建医疗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,使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,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增强,医疗质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,就医流程和环境明显改善,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明显提高。
三、活动范围
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重点是二级(含)以上医疗机构。
四、活动安排
(一)对照自查阶段(2017年4月-5月)
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迅速安排部署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,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开展医疗专项整顿月活动的基础上,重点从医疗质量提升七个方面: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、患者十大安全目标落实、医院感染管理落实、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落实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、医疗质量管理手段运用及评价;医疗服务改善十一个方面:科学实施预约诊疗、加强医疗资源调配、推行日间医疗服务、持续提升医疗质量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、创新急诊急救服务、充分利用信息手段、深入推进优质护理、药事管理保障安全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、营造良好人文环境;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中涉及医院有关巡查工作重视情况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、贯彻落实“九不准”情况、医院管理工作情况、经济管理工作情况等五个方面100条整改问题,逐项开展对照自查,全面梳理排查医疗服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分析问题的本质和根源,为整改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(二)整改提升阶段(2017年6月-10月)
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查结果,建立“问题台帐”(详见附件1),理清工作思路,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,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。将问题逐条分解,将责任层层压实,定期开展问题整改“回头看”,及时修正整改措施和方向,有效消除隐患,落实“销号管理”,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,要集中精力进行重点整改,务求取得实效,逐步建立医疗质量提升及服务改善长效机制。各单位将“问题台帐”于5月30日前上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。
(三)督导检查阶段(2017年5月-11月)
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,抽调相关专家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定期督查,督导检查要贯穿于活动始终。督查与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“十大指标”宏观监管督导检查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相结合,重点是印证“问题台帐”是否找准问题、是否措施切实可行、是否整改落实到位。活动年”成效考核将作为卫生计生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(四)总结评估阶段(2017年12月)
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评估,着重归纳解决重点问题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,分析、梳理制约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对策,为下一步如何健康发展理清工作思路。对活动成效突出的,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典型、推广经验,反之予以通报批评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,将开展“活动年”列入本辖区、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,主要负责人负总责,分管负责人亲自抓,加强统筹协调,明确工作目标,健全工作机制,强化责任落实。要结合工作实际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加强协作,狠抓落实,务求取得实效。
(二)积极营造活动氛围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“活动年”总体安排,广泛听取收集意见建议,制定活动宣传方案,充分发挥宣传板、宣传栏、微信、微博等信息媒介作用,定期组织现场体验,实地发现问题,提供改进思路,促进整改落实。善于发挥典型效应,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(三)强化动态指标管理。市属市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月8日前上报上月《医疗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指标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“重点指标”)月报,市卫计委将对上报指标数据进行汇总、评析,并依据评析结果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综合排名并适时通报。各县(市、区)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参照“重点指标”,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监管指标,加强医疗质量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的动态监管。医疗机构要严把数据质量关,确保上报数据及时、准确,核查中一旦发现数据造假行为,将予以通报。
(四)创新监督考核形式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,把握活动重点,突出“活动年”特色,精心组织考核。要创新考核方式,科学考核评价,在选派专家参与督导考核的基础上,探索引入第三方客观评价机制,检验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情况。